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希蓝田玉的女频言情小说《大唐: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结局+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浅浅一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长孙无垢也是这么觉得,自家大儿子,究竟还有什么,是他不会做的?而就在她无意间,眼神一瞥,却是发现在堂屋中间的供桌上,看到一个晶莹绿色的玉佩,挂在上面。这......这不是她公公李渊,小时候送给二郎的礼物吗?然后在自己产下大儿子的时候,二郎当即就挂在那孩子的手腕上。长孙无垢此刻忍着激动,她已经确信,李希就是自己大儿子,此事毫无疑问。她用手肘碰了一下李世民。李世民顺着她眼神示意的方向看去。他也看到了那一只玉佩。李世民虎目泛红,孩子,真的是他的孩子!他是自己的嫡长子,本该是大唐储君啊!!可是十六年了。如今才见到。但是此事,决不能声张,太子乃是国本,哪怕是找到了自己的长子,也不可轻易就把李承乾罢免了。第一,朝堂上,势必会以此事,吵的不可开交...
《大唐: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结局+番外》精彩片段
长孙无垢也是这么觉得,自家大儿子,究竟还有什么,是他不会做的?
而就在她无意间,眼神一瞥,却是发现在堂屋中间的供桌上,看到一个晶莹绿色的玉佩,挂在上面。
这......
这不是她公公李渊,小时候送给二郎的礼物吗?
然后在自己产下大儿子的时候,二郎当即就挂在那孩子的手腕上。
长孙无垢此刻忍着激动,她已经确信,李希就是自己大儿子,此事毫无疑问。
她用手肘碰了一下李世民。
李世民顺着她眼神示意的方向看去。
他也看到了那一只玉佩。
李世民虎目泛红,孩子,真的是他的孩子!
他是自己的嫡长子,本该是大唐储君啊!!
可是十六年了。
如今才见到。
但是此事,决不能声张,太子乃是国本,哪怕是找到了自己的长子,也不可轻易就把李承乾罢免了。
第一,朝堂上,势必会以此事,吵的不可开交,支持李承乾一脉的人,恐会和自己站在对立面。
第二,十六年时间太久了,他李世民突然冒出一个长子,让谁接受,也需要时间。
晚上,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睡一个房间。
夫妇二人悄声谈论着李希。
“二郎,这孩子文采惊人,不止被人称为诗仙,甚至还会著书立经。”
“十六年来,不知他受了多少苦,我们不可再让他的生活有一点磨难!”
“观音俾,朕会补偿希儿的。”
“也许他的到来,是上天送我大唐,送我李世民的一件礼物。”
“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。”
夫妇二人聊了很多,凌晨才睡去。
第二日清晨,李希出了家门,他找到张大壮,道:“张叔,侄儿最近在酿酒,需要一些人手,麻烦你找一些村里人来做工,一个人,每天五十问钱,管饭。”
自从那天聂柒给邻居张大状夫妇送了一次饭,张大状和崔氏,对聂柒一家感恩戴德,逢人就说聂柒一家人的好。
于是两家的关系,好如一家。
“什么,大侄子,一个人,每天五十文钱,还管饭?”
张大状目瞪口呆。
要知道,现在还是寒冬时节,每隔一两日都有人撑不住死去,李家村的人都快饿疯了。
甚至有人跪在秦财主家门前,求施舍。
五十文钱是什么概念?
就拿精米来说,可以五斤精米,还有余钱。
主要是还管饭。
普通老百姓,什么时候挣过一天五十文钱的工?
梦里!
就说去年开春,秦财主家修路,请庄户们挖掘河渠疏通,成年男人,每天七文钱,不管饭。
就这?
名额只有三十人。
去不了的人,只是觉得可惜,并不会觉得秦财主给的少。
为什么呢?
这是一个封建君主制的时代,虽然天子就在长安,距离此地不足三十里,可是地主,乡绅,在山野农村,就是天,就是皇帝老儿!
而地主、乡绅,谁又会把那些整天在土里刨食的佃户们当人呢?
说句不好听的,死了之后,埋的地方都没有,甚至有人找了一张草席,直接焚烧了。
而这种死法,是古人最怕的,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,人有来世,一旦把尸身毁了,就不能转世投胎了。
“我没有疯。”李希说道:“李家村的人,是我的乡亲,厚待他们一些,说的过去。”
“大侄子,高义啊!”张大状直接流泪了,朝着李希双手作揖,道:“我这就把这好消息,告诉乡亲们!”
李大壮这近四十的汉子,蹦蹦跳跳,宛若疯癫一般,嘴里的声音,如同被喇叭扩了音,嗷呜着,传遍整个李家村。
“爷们,小娘子,全都出来啊!”
“大喜事!”
“出来晚了,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啊。”
很快,庄户们,男男女女,稚童老人,聚在庄东头。
李大壮见到人差不多来齐了,才把消息告诉大家。
半晌之后,无论老人小孩,年轻的中年的,全都傻眼了。
“李大壮,你说的是真的?”
“我骗你干嘛!我大侄子要办一个酒坊,需要人手,我告诉你们啊,谁要是拿了钱不出力,小心你们的爪子!”
“嘶!无论男女老少,每人每天五十文钱,还管三顿饭?”
“这......我是在做梦吧?”
一个嫁过来三四年的年轻女子,抹着眼泪,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大壮。
李大壮笑道:“薛弟妹,好好干活,今年,你家小子的新衣服,你一家四口的衣食住用,有着落了!”
薛氏女子掩着唇,泣声道:“娃他爹,两千年不在了,我和婆婆,把一儿一女拉扯大,日子实在太难过了。”
“要是真的,希哥儿,就是我们一家恩人啊!”
此刻听着她饱含情绪的话语,庄户们,无论男女,都是触动很大。
这年头,就是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工匠,走货商,一天挣到五十钱都难说。
“干,往死里干!”
庄户们呜呜泱泱上百位男男女女,撸起袖子,朝着李希家走去。
此刻,李希正在和几个工匠谈论着,在自家门前,建造一个酒坊,用来制酒。
而李世民夫妇也醒了。
二人询问之后才得知,李希要建一个酒坊,自家生产将军酒。
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。
这是自家儿子的生意,肯定能火遍全国,那些有钱有势的人,多少钱都愿意买这将军酒。
“小郎君,我也是生意,能否带上我一起做?”
李世民眼中火热,这生意,必是包赚不赔的,而且是大赚特赚,如果不参合一下,真是可惜了。
而听到他的话的长孙无垢,顿时不愿意了,悄声道:“什么叫带上你一起?我告诉你啊二郎,需要多少钱,你拿,就是把你的私房钱掏空了,那也该你出。”
李世民苦笑,小声的说道:“夫人说的对。”
听到这位黄姓商人的话,李希想了想,所谓人多好办事,如果银子足够,他就能干更大的事。
“此事好说。”
“但是刚开始,不需要那么多投资,后续的话,黄大叔,我们可以一起合作。”
李希见着眼前众多工匠,开始忙活,他笑着说道。
这一大早,马升就带着厚礼,还有诸多三五随从,赶着马车来到李家村。
围在李希门前的庄户们,哪见过这么多厚礼,看着马升指挥随从,将丝绸锦帛搬下来,厚度足有一手掌宽。
聂柒一问,原来是李希的朋友,这马升也是个滑头,他的年纪都快四十了,叫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为姨娘,而且一点也不害羞。
随着李希的介绍,李世民夫妇才知道马升是他朋友,而随着马升望向这对夫妇,立即呆在原地。
什么情况?
当今皇帝,皇后,二人微服私访?
而且正和自己撞了个正着,马升人麻了,他正要行礼跪拜,可随着李世民的一个眼神,他瞬间秒懂。
皇上这是不想让李希知道他的身份啊。
看来皇上已经认出了自己的孩子。
因为马升当年做过百骑司的一名军户,所以近距离的接触过李世民,这才知道他的容貌。
中午,李希,李世民夫妇,马升,坐在一个桌子上,推杯换盏,渐渐的,大家都互相熟络了起来。
“不瞒小郎君,在长安我也认识一些达官显贵,所以有什么生意,我们可以合作,销路这块,你不用担心。”
李世民笑着说道。
他这个儿子,是一个奇才啊。
身为如今声名赫赫的诗仙,又会酿酒,还会上山打猎,可以说是,作诗是他的巅峰,酿酒又是酒中之王,打猎还能猎杀到狼,说他一句文武双全不过分。
虽说李世民已经登基两年了,可是大唐还是国库空虚,他也想有钱,能做更多的事情。
他已是权利巅峰,可是在钱财这一块,哪怕是私房钱,也不是很多。
“哦?黄大叔如果有认识的人,那自然极好。”
“酒的生意是刚起步,接下来我准备做茶的生意。”
李希说道。
这个时代的茶,喝的时候要放酱油,葱蒜,你敢信?
哪有后世的各种茶叶,香醇可口。
如果他买下一座茶山,让庄户们种茶,然后等丰收之时,他来收购,届时自己教导几个师傅抄茶,制茶。
一经上市,必将受到那些文人墨客的喜爱。
“茶?”
李世民夫妇还有马升,以及聂柒,都皱了一下眉头。
因为他们的思想,还停留在,茶并不好喝的阶段。
恰好这一次,戒指的七日空间里面,李希发现里面有武夷山的金骏眉红茶,足足有两百斤。
他假装进了房间,然后取出一罐,然后给每个人的茶碗里放一些茶叶,热水烧滚之后,冲了进去。
肉眼可见的,灰褐色茶叶,将白水染红,顷刻间,香气扑鼻。
众人都很惊异。
还没有见过这种茶呢。
随着茶温适宜,众人都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,只感到味甘香醇,喝了一口还想喝。
短短片刻,众人都喝光了。
李世民只感到浑身精神,他今年才三十来岁,可是平日里批政务,那也是繁忙,因此体力不支是常事,总感到精神不振。
没想到此茶,居然能让人提神,而且味道还极好。
这不比那些葱蒜酱油放在一起,大杂烩茶汤好喝?
“若是售卖此茶,必将火爆大唐!”
李世民言辞凿凿的说道。
大唐有钱人很多,这种茶,只要有,根本不愁卖。
长孙皇后也爱喝,她觉得喝这红茶很雅致。
“哈哈,黄大树和孙姨觉得好,那就行。”李希起身说道:“不过做生意,要一步一步来,先把酒这一块,站稳脚跟。”
众人齐齐点头,又聊了半晌,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告辞,他们提出,要去一个亲戚家,他们亲戚就在长安城中。
马升也告辞了。
而李希的酒坊,正被一群工匠热火朝天的搭建着,感觉不出三日,即可完工。
除了酒坊,马升带来的工匠,要在李希家前面起一座四进宅子,完工之日,半个月时间。
李希无语,这马大哥可真是舍得啊,直接给了自己一座新宅子,而且还是四进大院落,这得花多少钱啊。
当然除了送宅子,还送了四名美女,听说这四名婢女,曾是富贵人家的孩子,只因她们的父亲贪污行贿,满门抄斩,她们就被打入了贱籍。
所谓贱籍,在大唐户籍中是最低的,谁拿了她们的卖身契,就是她们的主人。
所以一生都要与人为奴为俾,除非有人带着她们到衙门,以高额价格,将她们变为良籍。
不过这种事情很少。
一来,主家不愿花那么多钱。
二来,那些婢女也不愿,因为大多数婢女,都是没有家庭的,如果离开了主家,生活立即失去掌控感。
“少爷好。”
四个少女,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,姿色各有千秋,此刻站在李希面前,四女躬身行礼,眼神中都有惧怕之色。
她们在牙行都经过专业的女子培训过,去了主家该如何做事,还有奴对主的礼仪。
四女没有名字,以春夏秋冬四季为姓名。
李希心中感慨,这要是放在前世,四位貌美的女孩子,现在正上着高中的吧。
而且现代孩子,哪个不是家里的宝。
现在她们四个站在自己面前,犹如四只瑟瑟发抖的小白兔。
“别怕,我不会虐待你们。”
“你们主要的任务,就是照顾我妹妹还有我姨娘聂柒,一切事务,听我姨娘纷纷。”
李希笑的阳光,家里添人了,自然要做一顿美食,正好马大哥送来很多菜,他决定做一顿羊肉火锅。
一家人围着火锅吃涮羊肉,外面大雪漫天。
欢声笑语回荡在这房间中。
而半个月过去了,李希也搬到新家,好家伙,果然是四进宅院,假山加水,长廊小亭,房间也是装潢的华丽,颇有古代贵族少爷居住的气息。
一家人搬进大院子,聂柒感叹道:“这辈子,没想到能住这么好的宅子。”
春夏秋冬四女,也是惊讶,她们主人是有实力的啊。
而日子就这么舒缓了下来,平常,春夏秋冬四女,将家中做饭,打扫卫生,起居,采购全都做了。
妹妹李明珠也喜欢这四女,因为她们能陪她玩,小丫头明显活泼了很多。
清晨,李希早早起来赶往县城,他将两张狼皮收好,然后又借了一辆庄户的牛车,付了一些银子。
在赶着牛车走向乡间小路的途中,他瞧见道路两旁有很多的人,正盯着他,指指点点着。
因为都是一个村庄的人,再加上原主和他们有交集,李希也认识他们。
“希哥儿,长本事啊!有什么我能帮到的,尽管说。”
“嘿,我从小一看这孩子,就知道他将来必定不是凡物。”
“那可不是嘛,你看,面相是何等的贵气啊。”
“我们庄,秦老财主都听说他了,真是了不得啊。”
路过之时,一位位男女都在和李希寒暄着,李希笑着点头回话,落落大方。
他心知,人在有实力的时候,谁见了都很欢迎,人之常情。
只是......
随着众人谈论的信息越来越多的时候,李希顿时愣住了,项羽后羿?吕布传人?
你们可真有想象力啊!
等一等,这是谁把我猎杀狼的事情讲出去的?
定是那李大壮夫妇。
算了,眼前最重要的是改善家庭生活。
到了中午,李希才赶到新丰县,进入县城就嗅到了扑面而来的酒气,纵观一眼,这街道上十家铺子有九家是酒舍。
瞟了一眼,能看到里面的读书人,还有身着皂衣的衙门之人,三五好友,聚首喝酒。
经过李希一打听才知道,这新丰县的新丰美酒极其出名,因为味美甘醇,价格也不低,可是就算这样,也让长安万年两县百姓,朝新丰县跑。
可是在李希看来,封建时代的酿酒工艺落后,酒精度数很低,要让现代爱喝酒的人喝,喝的肯定没滋没味的。
所以李希瞬间有了一个主意,他会制造蒸馏酒,也就是后世白酒,若是这种酒流入大唐市场,定会风靡一时。
蒸馏酒是将发酵产生的酒精溶液,通过蒸馏过程提取高浓度酒精和芳香成分的酒类。
所以只用将市面上的大唐酒水买回去,回去蒸馏就行了。
做这个生意的成本,刚开始并不需要太多银子,李希决定暂时小打小闹,慢慢发展。
李希置身新丰县城,来到布行,为姨娘和妹妹还有自己,割了一些布料。
他又到售卖成衣行里面,将一张狼皮售卖,那店家看到颜色如此纯粹的雪狼皮,顿时眼睛就亮了。
一群小厮,围着店家手中的雪狼皮,那店家看起来也是小有家资的人,身上穿着黑狐大氅,手上的绿色扳指,一看就是上号的料子。
他再三观看狼皮之后,赞不绝口的说道:“小郎君,这是哪里来的?”
“祖上传下来的。”
李希撒谎不打草稿,毕竟说出实情,也不会有人相信。
那店家也没有再说哈,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李希,笑道:“这样吧,这张雪狼皮的确很上乘,市价顶多四十贯钱,我给你五十贯,我们交个朋友,下次若有动物皮毛,尽可拿到此处售卖。”
“鄙人马升,在这新丰县,有三家成衣铺子。”
一群店中伙计,看马老板的眼神都开始怪异了,因为他们印象中,老板很神秘,平时就是遇到那些官人们的小郎君,也未见他如此逢迎,今日怎么如此热切?
李希不着痕迹的打量一下这个自称马升的老板,只见他穿着的确讲究,一看就有富贵气,只是他的左脚似乎受了伤,有些一瘸一拐的。
“也好,那就多谢了。”
上山打猎,他以后还会去的,说不定搞到熊皮,虎皮,狐狸皮毛,要知道,这些可比狼皮更贵,更受大唐上层人的热爱。
拿了银子,李希离开铺子,然后又去购买了一些酒水,还有一些家庭所需。
除了这些,他还联系了工匠,赶明就去自己家,将房子修葺一下。
就这样,李希赶着牛车,迎着落日余晖往家赶。
夜晚,新丰县,马升成衣铺子里,一群伙计正在吃饭,他们谈论着白天见到的李希。
“那小郎君的祖上可真积德,能传下来一张雪狼皮,五十两啊,够我在烟柳院潇洒多少次了。”
“狗娘养的,你就惦记这档子事,哈哈!”
“赶紧吃饭,吃完还要做工。”
听着他们的谈论声,马升走入房间,淡淡的说道:“你们这些没眼识的,当真以为,那雪狼皮是他祖上传下来的?”
众多伙计愣住了。
马升摇头一笑,道:“拿在手上的时候,还能嗅到浓烈的血腥气,再者说,如果是经年以久的狼皮,毛发早就枯燥的扎手,而今日我所拿到手中,感受的,却是松软细腻。”
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那小郎君,这些日子猎杀过一只狼。”
“而我为什么要说猎杀?”
“只见他穿着粗布麻衫,想来是没有底蕴的泥腿子,而在我大唐,谁会因为一只狼,而不要自己的性命,陪着他一起疯?”
“所以,他一个人猎杀了雪狼,此事最接近真相!”
听完马升一番话,所有伙计都呆住了。
“嘶!那少年也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,这,怎么可能啊?”
人们纷纷质疑。
马升叹息一声,道:“若不是我想说,你们不会知道我的身份,可知我当年是百骑司的一名军户,那是天子鹰犬,在军中,我亲眼目睹,什么人都有,所以楚汉之时的项羽举鼎是真的,人,真的可以有那么大的力气。”
一群伙计脸都青了,看向马上的神情,有一抹畏惧。
百骑司,乃是大唐皇帝李世民置设的一个特务部门,有一百人,综合实力全都超越普通人太多太多,里面的最高长官,名叫李君羡。
马升似乎在缅怀当年在百骑司的生活,迈着一瘸一拐的左脚走出房门,迎着夜色,低声呢喃道:“一见那小郎君,怎么像是见到了陛下......”
“奇怪,世上有这么相似的人吗?”
“难道......”
马升思索半响之后,陡然惊声一叫,眼中充满了骇然之色。
这一刻,李世民的面容,和李希的面容,在他脑海中,逐渐重叠在一起。
霎时间,犹如一声晴天霹雳,在他脑海中炸响。
耗费了两日时间,李希已经把蒸馏酒做出来了,整整十坛,他尝了之后,和前世白酒没什么两样。
也不知道这次拉到新丰县,能卖多少钱,如果价格高,就可以大规模的生产。
只是大规模生产,就需要请人手了。
而现在的李家村,别的没有,人是很多。
如果心狠一点,不给钱,只给吃饭,也有人抢破头的干。
可是李希不是周扒皮。
他若请人,待遇绝对会超越这个时代,能让这些村民们感动到,不知不觉的将一袭黄袍,披在他身上。
“除了蒸馏酒,我还可以做一个书坊,将雕版印刷术发明出来,要是前世的诸多知名读物,提前出世,赚的钱,那可真是海量的。”
不过,路要一步一步走。
李希又看了一眼戒指空间,他现在才发现,这戒指空间里面的东西,七日时间会刷新一次。
也就是说,每隔七日,会在戒指空间内,随机出现一些现代的物品。
这些物品,包罗万象。
上一个七日,李希收到了三个暖手宝,往里面倒热水,用来暖手的。
好家伙,自家姨娘和妹妹,那真是爱不释手,到哪都要带上。
真让一群四邻羡慕。
而今日观看,发现里面是一本书,名字叫化妆品大全,讲述的是,香水,口红,护肤霜,配料表。
除了这些,这系统空间,居然还自带诸多原料。
李希只需要按照书上讲的,自己配制就可以了。
大唐什么人最有钱?
达官贵人的女人!!
上到帝王后宫的妃子,下到一个小差人的老婆,哪个不爱美?
毕竟有句话说的好,男人靠武力征服世界,女人靠姿色征服男人。
所以女人之间,核心竞争力的就是美色的孰强孰弱。
一旦李希将某个化妆品研发出来,就是再贵,也有贵妇人甘愿花钱来买。
而现如今大唐的胭脂水粉,根本不能和后世女子所用的化妆品相提并论,竞争力,完全碾压这个时代。
“好金手指啊。”
“有这七日空间在,每七日,我就可以获得一次惊喜。”
李希心满意足,坐着牛车,拉着十坛美酒到了新丰县。
刚到新丰县,耳畔就传来熙熙攘攘的叫卖声,眼前所见到的,是在李家村见不到的。
这里很少有人面黄肌瘦,人们穿着讲究,已有一丝大唐朝气蓬勃的气象。
“小郎君,好巧啊。”
身后有人唤。
李希回头,就见到那左脚一瘸一拐的马升。
“是马老板啊。”
李希笑着回道。
这马升,不是一般人,虽然左脚受过伤,可是眼神锐利精神,一看就不是寻常的小商贾,估计从前是军伍出身。
两人此刻寒暄着,马升邀约他去一家酒楼用餐。
李希想了想。
说实话,他手里有美酒,需要销路,而在这新丰县,人生地不熟的,还真需要一个熟人为他牵线搭桥。
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去往某个酒楼,然后将蒸馏酒取出来,这种行为,无异于三岁小儿持金过市。
人有人道,狗有狗道。
酒楼老板,大多都互相认识。
李希一个外来者,将超越时代的东西拿到台面上,他们如果不想付出高昂的代价,从李希这里进货,那就会联手压价,甚至买凶杀人,然后将制造工艺搞走。
“那就多谢马大哥了。”
“我观马大哥年纪并不大,容小弟高攀了。”
李希抱拳一笑。
马升听到这话,心中惊喜,忙说道:“李老弟哪里话,我们相识一场,绝不敢讲身份悬殊之话,只当以心交心。”
说罢,马升拉着李希的手,“前面就是醉仙楼,是这新丰县最为人声鼎沸的地方。”
“读书人,当差的,以去此地用餐为荣,不过此地代价不菲,可我与李老弟一见如故,自当以高规格相请。”
闻言,李希心中疑惑了。
按说,就算马升猜到自己有点本事,可也不需如此重视吧?
可又见这马升言词真诚,不似作伪,像是真心与自己结交的姿态。
这倒奇了。
罢了。
与人相识一场,即是缘分。
你真城待我,总有一日,我必还回去。
李希大大方方的接受马升的善意,笑容满面,和其有说有笑的踏入醉仙楼。
牛车停在酒楼外面。
而入目一看,这里都是一些达官贵人的马车停放,前方有穿着富贵的小姐、公子、随着自家长辈,进入醉仙楼。
据马升介绍,醉仙楼有三层,第三层招待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。
而马升因为和这醉仙楼老板当年有一些交情,所以可以踏入三楼。
说来也是奇怪,按说最高端的场所,空间都是隐蔽的。
可是当李希随着马升踏入第三层之后,才知道这第三层,是一座大厅。
这里极其热闹,高台上面,有一群外面看不到的舞女挥袖,而有几百人,共同坐在下方,三五好友,推杯换盏。
马升笑道:“很疑惑是吧?”
“因为来这里的人,都验过资,家里若不殷实,如若没有官道上的人,是没资格进来的。”
“之所以所有人在一个大厅,方便互相认识。”
“你以为他们这些人,来这里真的是吃饭的?”
李希这才明白,这里像是一个交友平台,聚贤楼开设这个场所,让想要交朋友的人,绕过互不相识的风险,更安全。
就在这时,李希一眼就看到前排一桌上面,有三位貌美的少女,周边坐着丰神俊朗的年轻人,正在吟诗作对。
那其中的一名少女,正是秦瑶。
待李希马升二人落座之后,很快这醉仙楼的招牌菜就上来了。
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李希只觉得味同嚼蜡,因为他的嘴很刁,都是现代美食养的了。
好在李希随身带来一坛美酒,起初马升还说,醉仙楼的新丰酒是最上乘的,不需要自带。
可是此刻随着李希将酒坛泥封揭开,浓郁的酒香一瞬间席卷而去。
挨着李希最近的一些食客,整个人都感到陶醉了。
“这......这是什么酒,这么香!”
马升嗅了一下,馋虫立即被勾了出来,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希。
醉仙楼三楼中,李世民和长孙无垢,在看到李希的长相一瞬间,思绪瞬间拉回到多年前。
那时,李世民还是秦王时期,为大唐南征北战,当时在进攻河北窦建德。
一次意外,陪同他身怀六甲的秦王妃长孙无垢,正好临盆,可是追军已至,与那襁褓中的婴儿走失。
那婴儿,正是李世民的长子。
只因李希的面相太过于酷似李世民,致使二人呆住,瞬间思考到多年前的往事。
长孙无垢激动的身体发抖,颤声道:“一看到他,我就想流泪。”
李世民一把攥着她的手,道:“观音俾,先稳住情绪,此事重大,我记得,父亲当年送我的玉佩,当时我放入襁褓中了,先查清楚再说。”
长孙无垢含泪点头。
于是二人坐入席间,询问着周边人,问着李希的情况。
这才得知,他被王钟,还有秦怀玉为难,然后要开始作诗。
李世民满脸怜悯的看着台上,那个身着白衣的少年,这孩子一路走来,要吃过多少苦头啊?
如今还要被人刻意刁难。
一瞬间,李世民虎目蕴怒,扫视着王钟和秦怀玉。
皇帝长子,遗落民间,看他的穿着,恐怕收养他的,也并非大富大贵之人。
又怎么能做诗呢?
可是少年人,总是不甘示弱,估计是骑虎难下,被人顶在火上烤,这才上场。
长孙无垢眼中也是冷冽如霜,她心中已经推测出,这名叫李希的,八九不离十,就是她的亲生孩子。
此刻,在众人盯着李希,准备看他笑话的时候。
却没想到,接下来李希直接开始吟诗,仅是一句,已是震撼全场。
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。”
李希声若洪钟,众人见他身着一袭白衣,双手伸举着,似在感慨着一些什么。
范若薇眼神一亮,悬笔疾书。
李希沉声道:“君不见,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。”
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”
说罢,举酒长吟,尽显男儿气概,看的在场诸多达官显贵,全都呆住了。
又见到他抬头,环视全场,意气风发的喊道: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!”
“烹羊宰牛且为乐,会须一饮三百杯。”
“范若薇,程处墨,将进酒,杯莫停。”
“与君歌一曲,请君为我倾耳听。”
“钟鼓馔玉不足贵,但愿长醉不复醒。”
“古来圣贤皆寂寞,惟有饮者留其名。”
“陈王昔时宴平乐,斗酒十千恣欢谑。”
“主人何为言少钱,径须沽取对君酌。”
“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。”
随着最后近乎嘶喊的一道声音响起,全场死一般的寂静,只剩下范若薇执笔疾书的声音,她满脸通红,竟是在这首诗中,写下了自己的名字?
自己的名字,恐怕要随着这首诗,弘扬万万年。
而古往今来,哪个有才华的人,不想万世传名?
就像汪伦这哥们,因为管李白吃喝拉撒,最后又为他送别,于是离别就写了那一句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
这哥们本事平平,却是名传千古。
程处墨也被惊到了,就算他不通文墨,可也能感觉到,此诗一出,必将流传千古。
什么长安八大才子,他们能做出此地神诗?
“敢问小郎君,此诗何名?”也许是醒了过来,一个青衣老者,颤颤巍巍的起身,双目精光暴湛,显然很是激动。
“是青元大儒,嘶,居然能遇到他。”
“他一生所做之诗词,不下两百篇,更被当今圣上,封为七大儒之一。”
“听说青元先生隐居多年,不曾想,竟在此地遇到。”
众人谈论纷纷。
听到有人问话,李希转头看向他,说道:“回老先生的话,此诗名为将进酒。”
李白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又号“谪仙人”。
他是唐朝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。
而李希抄的这首诗,是李白在沿用了汉乐府古题的基础上所做,原本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,属汉乐府鼓吹曲·铙歌。
“好一个将进酒,好一个千金散尽还复来啊!”
青元大儒被一群学生们簇拥着,此刻一捋长须,不禁开怀大笑。
“小郎君高才,我青元一生所做之诗虽多,可两百篇,也不抵你这也一篇啊。”
“没想到,在我古稀之年,还能见到如此优秀的年轻人,何其幸哉!”
青元满脸欣慰,更是羡慕无比的看着李希。
而一众食客,此刻也是赞不绝口,仍旧在回味着这一篇将进酒,短短片刻之间,王钟和秦怀玉的脸,瞬间变成猪肝色了。
质疑别人是泥腿子?
泥腿子有这等才华?
我滴个亲娘啊,所谓的长安才子,那些文人墨客,在这首诗下,怕是连给这泥腿子提鞋的资格都没有!
“我承认,我秦瑶平生第一次看人,看走眼了!”
十七岁的少女秦瑶,眼神复杂,心中感慨万千,她被称为十里八乡有名的才女,此刻望着那高台上的少年身影,突然觉得,两个人,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她以为,他是一个只会在土里刨食的家伙。
没想到,自己才是啊......
想到自己所做的诗,被人称赞的完美无缺,她的脸,瞬间就红了。
原来,那一日他擦拭石头,怕她玷污了那一块石头,是发自真心,而非少年人的故作自傲。
原来,他心中的底气,竟是可以举起一座山!
只凭这一首诗,她秦瑶连与他开口说话的机会都没有!
“我是谁?只是一个地主家的女儿罢了。”
“而那些真正的显贵世家的儿女,不比我才高八斗,难道那些人的审美,不如我吗?”
“那些人,若是听闻有人做出此等神诗,定会找尽机会与他交好!”
秦瑶感到心痛,她心中很是后悔啊,明明这李希,是李家村的人,明明他的姨娘还租种着她家的田地,明明前几个月,她亲眼见到,他姨娘低三下四的来到自家门前求得一些糙米果腹。
可是短短几个月光景,她家的小虫子,怎么就蜕变成了一条真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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