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月后,汪氏集团正式宣布破产。
汪德明因涉嫌洗钱和税务欺诈,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。
郭菱的罪名更重,洗钱加上行贿,判了20年。
冯兰兰销声匿迹,有人说她跑去国外躲债,也有人说她精神崩溃,住进了疗养院。
汪晋鹏的下场最惨。
他试图用剩余的资金挽救公司,却被股东背叛,血本无归。
更致命的是,检察院查出他曾参与郭菱的洗钱计划,伪造结婚证的罪名也坐实。
最终,他被判了7年有期徒刑。
判决书下来那天,我站在法庭外,看着汪晋鹏被押上警车。
他的眼神空洞,像一具失去了灵魂的躯壳。
我没有一丝快意,只觉得悲凉。
曾经,我以为他是我生命的全部,可现在,他只是个陌生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