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怪的是,老太太原本安排的那些相亲他一个没去。
众人也心照不宣的没有提及。
我有些好奇,夜里睡觉问他为啥不去。
他却用小手指绕着我的头发,来回把玩,不说话。
问得多了,他就说我精力这么充沛,不如陪他做做运动。
呸,流氓。
我开始向其他人打探情况,不是我八卦好奇心旺盛,是我知道如果他的婚事一旦定下,我得为自己以后的生活早做打算。
陆婉看着我一脸好奇的模样,大大地翻了一个白眼,说现在圈里都知道贺知归没有结婚家里就养了一个情人,还是在老太太眼皮子底下。
这样没有规矩的人家对方怎么会舍得把宝贝女儿嫁进来,更何况之前准备相亲的周家千金原本有自己喜欢的人,从头到尾都是两家大人的自作主张罢了。
说罢还开玩笑的跟我说,我这种村里来的小保姆能当贺知归的情人,也算是有福气,好好的一棵水灵灵的大白菜被猪给拱了。
当然,那棵水灵灵的大白菜指的是贺知归。
说了也没人信,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福气。
当别人的情人在老家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,但凡有点骨气的人,怎么会选择这样一条路,不思进取,只想走捷径。
可我跟他们不一样,他们不走捷径能活得很好,可以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人生。
而我如果不走捷径,会被赶出贺家,费尽心思找几份工作,挣得也许还没有当小保姆挣得多。
贺知归看书的时候曾说过一句话,自古以来笑贫不笑娼。
所以我选择这样一条路,没有什么好羞耻的。
我知道这样不对,可我还是做了,既然做了,就要承认。
有时候我会偷偷的从他书架上拿一本书,照着字典查不认识的生僻字,虽然有很多地方读不懂,可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多读些书。
只是那一天我读的书里夹着一张相片,相片上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,笑容明媚,十分漂亮的女孩子。
正在拿着照片看的时候,贺知归走了进来,照片掉在了地上。
我正准备开口解释些什么,他却怒气冲冲的走了过来,捡起地上的照片,冲我喊道:“谁允许你动这些东西的?”
他说得很有道理,乱动别人东西不对。
可他问都不问一句,便断定我是故意这么做,就让人有些失望。
我把书放回原位,一反常态不再温言细语,淡淡地回了一句:“贺总说的对,您的东西我不该乱动,以后不会了。”
说罢,我看都没看他一眼地离开房间。
泥人也有三分脾气,好歹我也陪了他这么长的时间,竟半点情面也不给。
真是一个狗东西。
回到自己的小房间,我翻了翻这段时间以来自己藏的小金库。
自从成了贺知归的人后,我便拿着两份工资。
一份是小保姆的正常薪资,每个月一万块钱。
另一份则是情人补贴。
贺知归这狗东西,虽然有着一副狗脾气,但说到底出手还算大方。
包包,衣服,首饰,还有银行卡里时不时多出来的余额,这点还算让人满意。
吃住都在贺家,在整个江城我也没有认识几个人,花销的地方很少,除了每个月给家里打的那三千块钱。
不过半年多的时间,我也存了小20万。
想到这里,我也念着贺知归的好。
可这不妨碍我和他生闷气,男人不能惯着。
你越惯着他越当你没脾气。
只是生气归生气,但在钱面前,也不是什么揪住不放的大事儿。
他是我的老板,也是我的财神爷,我不会傻傻的揪住这件事不放,偶尔耍一耍小性子可以。
但把他推到别的地方去,我才不傻。
但是看着手里的这张银行卡,我又有些发愁,总有一天他会让我离开,我得想办法让钱能生钱。
只是该做什么,我还得好好想想。